产检时间表和项目主要包括孕早期检查、孕中期检查、孕晚期检查及特殊项目筛查,具体安排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调整。
1、孕早期检查孕6-12周需完成建档及基础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鉴定、传染病筛查、B超确认宫内妊娠等项目,排除宫外孕风险。
2、孕中期检查孕16-20周进行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完成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大排畸),同时监测血压、体重增长及胎心发育情况。
3、孕晚期检查孕28周后每2周检查胎位、胎心监护,36周后每周评估分娩条件,包括骨盆测量、B超监测羊水及胎盘成熟度,筛查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等并发症。
4、特殊项目筛查高龄或高危孕妇需增加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胎儿心脏超声、TORCH感染检测等项目,必要时进行羊水穿刺等产前诊断。
建议孕妇规律作息并保持适度运动,每次产检前准备好既往检查报告,穿着宽松衣物便于检查,出现腹痛或胎动异常须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