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月终止妊娠属于大月份引产,须严格符合医学指征并经正规医疗机构评估实施。我国法律规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均被禁止。
胎儿严重畸形、染色体异常或孕妇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如重度子痫前期)时,经产前诊断中心多学科会诊后可考虑引产。
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在具备抢救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实施。
可能出现产后出血、羊水栓塞、感染等严重并发症,远期可能影响生育功能,需充分知情同意。
建议接受专业心理咨询,引产前后需进行心理评估和疏导,预防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心理问题。
任何非医学需要的妊娠终止都应慎重考虑,建议孕期定期产检,出现异常及时就医,保持良好心态和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