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超过28周后通常不允许非医学指征的终止妊娠。我国法律规定,妊娠28周以上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特殊情况需由两名以上医师评估并出具医学意见。
1、法律限制依据《母婴保健法》,妊娠28周后胎儿具备存活能力,非医学原因终止妊娠属于违法行为,医疗机构不得实施。
2、医学评估孕晚期终止妊娠需符合严重胎儿畸形或危及孕妇生命等医学指征,须经产前诊断中心专家组集体评估确认。
3、手术风险大孕周引产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包括大出血、子宫损伤、感染等,对孕妇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危害。
4、伦理考量晚期胎儿已具备痛觉感知能力,选择性终止涉及生命伦理问题,需慎重对待。
建议有终止妊娠需求的孕妇尽早在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孕早期可选择药物流产或负压吸引术等相对安全的医疗干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