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高危因素主要有早产、妊娠期糖尿病、剖宫产分娩、围产期窒息等。
胎龄小于37周的早产儿肺表面活性物质合成不足,肺泡塌陷导致通气障碍。需通过产前激素促肺成熟,出生后给予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
母体高血糖抑制胎儿胰岛素样生长因子分泌,影响肺发育。需严格控制孕期血糖,新生儿出生后监测血糖及呼吸支持。
未经产道挤压的新生儿肺液清除延迟。择期剖宫产前需评估胎肺成熟度,必要时进行羊膜腔穿刺检测卵磷脂/鞘磷脂比值。
缺氧缺血性损伤导致肺血管收缩和肺动脉高压。需及时复苏并监测血气分析,严重者需高频振荡通气或一氧化氮吸入治疗。
建议高危孕妇定期产检,通过超声监测胎儿发育,必要时转诊至具备新生儿重症监护能力的医疗机构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