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癜性肾炎患者多数情况下可以生育,但需在病情稳定且医生评估后实施。生育可行性主要与肾功能状态、疾病活动度、用药安全性、妊娠期监测等因素有关。
肾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者通常可耐受妊娠,但中重度肾功能不全可能增加母婴风险,需谨慎评估。
建议在疾病缓解期6个月以上再考虑妊娠,活动性紫癜性肾炎可能导致妊娠期病情加重。
部分治疗药物如环磷酰胺具有致畸性,需提前调整为妊娠安全药物,如硫唑嘌呤或小剂量激素。
妊娠期间需密切监测血压、尿蛋白及肾功能,建议由肾内科与产科医生联合管理。
计划妊娠前应完成全面评估,妊娠期间严格遵医嘱调整治疗方案并加强产检,避免高盐饮食并保持适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