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型心绞痛根据加拿大心血管学会(CCS)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级依据为日常活动诱发心绞痛的程度。
日常体力活动不受限,仅剧烈或持续用力时发作心绞痛,如快速爬楼、负重奔跑等。
日常活动轻度受限,普通速度步行200米以上或爬2层楼梯可诱发症状,安静休息后缓解。
日常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如缓慢步行100米或洗漱穿衣即可引发胸痛,需立即停止活动。
任何体力活动甚至静息状态下均可发作心绞痛,常伴有呼吸困难,完全丧失活动能力。
患者应根据分级调整活动强度,遵医嘱使用硝酸酯类药物,定期复查心电图评估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