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力分级前三级标准分别为1级可见肌肉轻微收缩、2级肢体能在床面水平移动、3级可对抗重力抬离床面。
1、1级标准
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关节活动,表现为触诊可感知肌纤维颤动,常见于周围神经损伤早期或重症肌无力。
2、2级标准
肢体可在床面平行移动但不能抵抗重力,如瘫痪患者能水平滑动下肢,提示脊髓损伤恢复期或肌营养不良症进展阶段。
3、3级标准
能克服重力完成关节活动但无法抵抗外加阻力,例如可抬臂但持物困难,多见于脑血管病恢复期或轻度肌炎患者。
肌力评估需由康复医师使用标准化量表进行,发现异常应及时完善神经电生理或影像学检查明确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