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试验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最合适,实际时间受到孕妇基础血糖水平、体重指数、家族糖尿病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孕前存在血糖异常或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16-18周进行初次筛查。
体重指数超过25的肥胖孕妇,建议在孕早期先进行空腹血糖检测,必要时提前完成糖耐量试验。
有直系亲属患2型糖尿病的孕妇,需在常规筛查时间基础上增加监测频率。
曾有妊娠糖尿病史或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应在孕早期即开始血糖监测。
孕期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有助于维持血糖稳定,具体检查时间需遵医嘱根据个体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