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血压升高疾病,主要类型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严重时可导致胎盘早剥、胎儿生长受限等并发症。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无蛋白尿及其他器官损害表现,分娩后12周内血压可恢复正常。
在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可能伴随头痛、视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状,需密切监测以防进展为子痫。
子痫前期患者发生不明原因抽搐,是妊娠高血压最危急的并发症,可能引发脑出血、多器官衰竭,需立即终止妊娠。
孕前已存在高血压或妊娠20周前确诊高血压,可能增加胎儿宫内发育迟缓风险,需全程血压监测及药物调整。
建议妊娠期定期监测血压,出现水肿、头痛等症状及时就医,控制钠盐摄入并保持适度活动,严格遵医嘱使用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等妊娠安全降压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