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女性生育能力的药物主要有抗肿瘤药物、精神类药物、激素类药物、免疫抑制剂等。这些药物可能通过干扰卵巢功能、改变激素水平或损害生殖器官导致生育能力下降。
环磷酰胺等烷化剂可能直接破坏卵母细胞,导致卵巢早衰。伴随月经紊乱或闭经时需联合促排卵治疗,可遵医嘱使用枸橼酸氯米芬、来曲唑或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长期使用利培酮等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引起高催乳素血症,抑制排卵功能。出现泌乳症状时可考虑更换为阿立哌唑等对催乳素影响较小的药物。
长期服用左炔诺孕酮等高效孕激素制剂可能抑制下丘脑-垂体轴,停药后可能出现暂时性不孕。需监测子宫内膜状态,必要时使用戊酸雌二醇调节内膜容受性。
甲氨蝶呤等叶酸拮抗剂可能干扰卵泡发育,使用期间需补充叶酸。雷公藤多苷可能引起卵巢纤维化,需定期监测抗苗勒管激素水平。
计划妊娠前应咨询医生调整用药方案,必要时进行卵巢功能评估,避免突然停药导致疾病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