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放疗可能引起放射性肺炎、骨髓抑制、皮肤损伤、放射性食管炎等不良反应。放疗作为局部治疗手段,在杀灭癌细胞的同时可能对正常组织造成损伤。
放疗后2-3个月可能出现咳嗽、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与肺泡和间质纤维化有关。可遵医嘱使用泼尼松片、乙酰半胱氨酸泡腾片、氨溴索口服液等药物缓解症状。
放疗可能导致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增加感染和出血风险。定期监测血常规,必要时使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等药物干预。
照射区域皮肤可能出现干燥、瘙痒、脱屑或溃疡。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避免摩擦,可使用医用射线防护喷剂、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等外用制剂。
胸段放疗后可能出现吞咽疼痛、烧灼感,与食管黏膜损伤有关。建议进食流质或软食,可遵医嘱使用康复新液、硫糖铝混悬凝胶、利多卡因胶浆等药物缓解症状。
放疗期间需加强营养支持,选择高蛋白、高维生素食物,保持适度活动以增强体质,严格遵医嘱定期复查评估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