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一般需要服用3-7天,实际疗程受到病情严重程度、体质差异、药物敏感性、并发症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轻症上呼吸道感染通常3天可见效,伴随化脓性扁桃体炎等细菌感染时需延长至5-7天。
儿童代谢较快可能缩短疗程,老年人免疫功能低下者需适当延长用药时间。
用药后体温持续超过38.5摄氏度或咽痛加重,提示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联合抗生素治疗时需完成整个抗感染周期,避免单独停用清热解毒类药物。
服药期间应保持清淡饮食,避免辛辣刺激食物,若症状无改善或出现皮疹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复诊调整用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