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真性近视与假性近视可通过散瞳验光检查明确诊断,主要方法有睫状肌麻痹验光、视力动态观察、屈光状态评估、眼轴长度测量。
使用阿托品或托吡卡胺等睫状肌麻痹药物后验光,假性近视因睫状肌痉挛解除后屈光度恢复正常,真性近视度数无显著变化。
假性近视者经休息或调节训练后视力可能改善,真性近视视力无法自行恢复,需持续佩戴矫正眼镜。
假性近视表现为调节性屈光不正,角膜曲率正常;真性近视存在眼轴延长或角膜曲率异常等器质性改变。
通过A超或光学生物测量仪检测,真性近视眼轴常超过24毫米,假性近视眼轴长度在正常范围内。
建议定期进行眼科检查,控制用眼时间,保证充足光照,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加重视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