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症的诊断有明确标准,主要依据国际疾病分类第11版、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及中国睡眠障碍诊疗指南等权威标准。诊断需结合主观症状、持续时间、日间功能损害及排除其他疾病等因素综合评估。
1、主观症状患者主诉入睡困难、睡眠维持障碍或早醒,且对睡眠质量不满。典型表现为卧床后超过30分钟无法入睡,夜间觉醒次数超过2次或凌晨醒后难以再入睡。部分患者可能伴随对睡眠的过度焦虑,形成恶性循环。
2、持续时间症状需每周出现至少3晚并持续1个月以上。急性失眠通常持续数日至1个月,慢性失眠则超过3个月。临床评估时会记录睡眠日记,通过连续2周以上的睡眠监测数据辅助判断病程。
3、日间功能损害睡眠问题需导致明显的日间功能障碍,如注意力下降、情绪烦躁、工作学习效率降低或躯体不适。常见表现包括晨起疲劳感、日间嗜睡、头痛或胃肠功能紊乱,这些症状须排除其他器质性疾病所致。
4、排除性诊断需通过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多导睡眠图排除其他睡眠障碍(如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宁腿综合征)或躯体疾病(如甲亢、慢性疼痛)。精神科评估可鉴别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障碍伴发的失眠症状。
5、客观检查多导睡眠监测显示睡眠效率低于85%,入睡潜伏期延长或觉醒时间增加。体动记录仪可辅助评估睡眠-觉醒节律,心理量表如失眠严重指数量表有助于量化症状程度。部分患者需检测褪黑素水平等生物标志物。
确诊失眠症后,建议建立规律作息时间,睡前1小时避免使用电子设备,保持卧室环境黑暗安静。可尝试冥想或深呼吸练习缓解焦虑,午后限制咖啡因摄入。若自我调节无效,应及时到睡眠专科就诊,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认知行为治疗或药物干预,避免自行长期服用安眠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