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1 是谁过失?
尊敬的医学界专家.法律人士:您们好!
我父亲六十九岁患2型糖尿病八年有余.一直在所在镇医院门诊接受中西医治疗.到去世前从未停过药和检查.在今年八月二十日下午父亲在家.因觉头晕和不适.晚上七时.我要求镇医院派出救护车送父亲到市里著名的甲级医院治疗.镇医院院长说:为确保病人安全要按规定先到镇医院检查才能转送市医院.并建议家属先把病者在镇院留医.如治疗没好转再转送.于是病人被送到镇医院门诊诊断.医生在病历注明了患者是神态清醒.对答自如.压腹并无异痛.诊断为2型糖尿病.心跳86/分钟.(二十一日早上.确诊为有冠心病).血压160/80.血糖16.1.胰岛素为8.诊为高危组病人.医生诊病后表示病人并无人命危险.需住院进一步治疗.并和院长表示镇医院有技术能力和药物把我爸爸的病治好.我和家属采纳了院长和医生的建议.在镇医院治疗.(之后医院从未发出过病危通知书).二十一日十一点五十五分.主治医生为病人开服江苏安格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包装注明糖尿病患者禁服的)[野马追糖浆]15毫升.十二点05分量得病人血糖从原来的服禁药前16.1标升到18.2.在12点10分我发现父亲刚吃的药是禁服药并立即告知医生.医生说等卞午二点钟开处药的主治医生回来上班时再作处理.十二时十五分.病人坐床进吃了一口饭.就这样父亲在服禁药后医生在知情后毫无补究措施的情况卞.在十二时三十分突然眼球一定.马上叫来医生抢救无效死亡.我并向警方和区卫生局报案.资料已封存和复印.医院诬造病人是躺着进食空息之过及病人本身心脏功能衰竭而死对事故不愿负责任.并提出要尸检.家属坚持着不尸检.并表示是药物反应而致命的.各位专家.规定病人回镇医院检查合法吗?医疗过程医生有过失吗?谁负过失责任?医院是否要负医疗事故责任.我已向医院协商其医院意见是医院无责任不作赔偿.我该怎办? 请您们指点我!我的电话:13068860210.名李垠锋.Email:zcxvbmn1965@126.com
鹤岗市人民医院
内分泌科
不了解具体情况,不好回答,一般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问题,要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必须有尸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