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癌分期主要依据肿瘤累及范围分为I期、II期、III期、IV期,分期标准与淋巴结区域、器官侵犯及全身症状相关。
1、I期:肿瘤局限于单一淋巴结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局部侵犯,无B症状(发热、盗汗、体重减轻)。
2、II期:累及横膈同侧两个及以上淋巴结区域,或结外器官局部侵犯伴邻近淋巴结受累,仍无B症状。
3、III期:横膈上下淋巴结区域均受累,可能伴有脾脏侵犯或局限性结外器官侵犯,伴或不伴B症状。
4、IV期:弥漫性结外器官或多器官广泛侵犯(如骨髓、肝、肺等),无论淋巴结受累情况,常伴随B症状。
确诊后需结合影像学检查及骨髓活检明确分期,治疗方案选择需由血液科或肿瘤科医生根据分期制定个体化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