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内可以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适用于孕囊直径小于特定范围且无禁忌症的早期妊娠,实际适用性需结合孕囊大小、血HCG水平、子宫位置等因素综合评估。
1、孕周限制药物流产需在末次月经第一天起算的49天内进行,超过该时限可能增加不全流产概率,需改用其他终止妊娠方式。
2、孕囊大小超声检查显示孕囊平均直径需小于25毫米,过大孕囊可能导致药物流产失败,需通过妇科超声确认。
3、禁忌症评估异位妊娠、肾上腺疾病、长期糖皮质激素治疗等情况禁止药流,需通过妇科检查、病史采集排除禁忌。
4、健康状况严重贫血、哮喘急性发作期等患者需谨慎选择,术前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等实验室检查。
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用药后需遵医嘱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流产后两周内避免剧烈运动及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