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可以泡脚,但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水温与时长,避免烫伤或加重水肿。
水温建议保持在40摄氏度以下,避免高温加速局部血液循环导致肿瘤转移风险增加。
单次泡脚不超过15分钟,长期卧床患者需缩短至10分钟以内,防止静脉血栓脱落。
化疗后皮肤敏感者需检查足部有无破损,合并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者须禁用热水。
腹腔肿瘤或晚期恶病质患者应采用半卧位,避免平躺泡脚引发呼吸困难。
泡脚后可涂抹无刺激保湿霜,若出现皮肤发红或疼痛应立即停止并咨询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