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稳定期可以怀孕,但需严格遵循风湿免疫科与产科医生的联合管理。
1、病情评估孕前需评估疾病活动度,抗磷脂抗体、抗SSA/Ro抗体等指标异常可能增加流产或胎儿心脏传导阻滞风险。
2、药物调整羟氯喹可继续使用,但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致畸药物需提前3-6个月更换为妊娠安全药物。
3、孕期监测妊娠期间需每月监测补体C3/C4、抗dsDNA抗体及尿蛋白,警惕子痫前期和狼疮肾炎复发。
4、分娩时机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出现胎盘功能减退或胎儿生长受限时需提前剖宫产终止妊娠。
建议计划怀孕前完成疾病评估,孕期保持低盐优质蛋白饮食,避免日晒诱发皮疹,定期进行胎心监护和产科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