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情况下单次碘131治疗即可控制甲状腺功能亢进,重复治疗需根据甲状腺激素水平、甲状腺体积缩小程度及临床症状综合评估。
1. 疗效评估首次治疗后3-6个月需复查甲状腺功能,若游离T4仍高于正常值且伴心悸、消瘦等症状,可能需二次治疗。
2. 腺体体积甲状腺体积缩小不足50%或存在持续性结节时,医生可能建议追加治疗以降低复发概率。
3. 辐射安全两次治疗间隔应超过6个月,确保放射性碘完全代谢,避免累积辐射损伤唾液腺等组织。
4. 特殊人群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及严重活动性眼病患者禁用,此类人群需优先考虑手术替代方案。
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常规和甲状腺功能,避免高碘饮食,出现颈部疼痛或发热需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