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是否构成伤残需根据骨折部位、愈合情况及功能障碍程度综合判断,主要评估标准包括关节活动度丧失、畸形愈合、神经损伤等。
1、轻度骨折单纯线性骨折未累及关节面,愈合后无功能障碍者通常不构成伤残,需结合X线复查结果评估。
2、关节内骨折涉及膝关节、踝关节等承重关节的骨折,可能导致创伤性关节炎或活动受限,伤残等级需根据关节功能丧失比例判定。
3、复合性骨折伴有神经血管损伤或严重软组织缺损的开放性骨折,可能遗留感觉运动障碍,需参照肢体功能缺失标准评定伤残。
4、脊柱骨折椎体压缩超过三分之一或伴有脊髓损伤者,可能构成不同级别伤残,需通过肌力测试和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
建议伤后6个月待骨折临床愈合稳定后,携带完整病历资料至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专业伤残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