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患者多数情况下可以怀孕,但需在病情稳定且医生评估后谨慎计划。妊娠风险主要与疾病活动度、器官受累程度、药物使用等因素相关。
1、病情评估孕前需通过抗dsDNA抗体、补体水平等指标评估疾病活动度,活动期妊娠可能诱发狼疮复发或加重肾脏损害。
2、药物调整羟氯喹可继续使用,但需停用甲氨蝶呤、霉酚酸酯等致畸药物,部分患者需替换为妊娠安全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
3、产科监测妊娠期间需每月监测尿蛋白、血压及胎儿生长,抗磷脂抗体阳性者需预防性使用低分子肝素防止血栓形成。
4、分娩时机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出现子痫前期或胎儿生长受限时需提前终止妊娠,严重肺动脉高压患者禁止妊娠。
建议孕前3-6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妊娠期保持低盐优质蛋白饮食,定期进行风湿免疫科与产科联合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