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再次怀孕需根据子宫恢复情况选择药物流产或手术流产。主要考虑因素有妊娠周数、瘢痕子宫愈合程度、胎盘位置及产妇健康状况。
1、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且子宫瘢痕愈合良好的情况。常用药物包含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通过拮抗孕激素诱发宫缩排出妊娠物。需严格超声监测排除瘢痕妊娠,服药后观察出血量及组织物排出情况。药物流产可能面临不全流产风险,瘢痕子宫患者更需警惕宫腔残留。
2、负压吸引术妊娠10周内可选择负压吸引术,操作时需避开子宫瘢痕薄弱处。术前通过三维超声评估孕囊与瘢痕距离,术中采用低负压缓慢吸引。该方式可能面临子宫穿孔风险,术后需加强抗感染治疗并监测血HCG下降情况。
3、钳刮术针对10-14周妊娠需采用钳刮术,术前使用米索前列醇软化宫颈。操作需由经验丰富医师执行,避免粗暴搔刮瘢痕部位。该方式可能发生术中出血量多、宫颈裂伤等并发症,术后需超声确认宫腔清洁度。
4、引产术妊娠超过14周需住院引产,采用利凡诺羊膜腔注射或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方案。瘢痕子宫引产需持续胎心监护,警惕子宫破裂征兆。引产过程可能长达24-72小时,需备血并做好紧急剖宫取胎准备。
5、瘢痕妊娠处理若孕囊着床于剖宫产瘢痕处,需优先选择子宫动脉栓塞后清宫或腹腔镜手术。直接清宫可能导致难以控制的大出血,必要时需行子宫瘢痕修补术。此类情况建议转诊至三级医院处理。
剖腹产后流产需特别注意术后护理。流产后应卧床休息,避免提重物和剧烈运动,保持会阴清洁,遵医嘱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饮食上多摄入优质蛋白和含铁食物,如瘦肉、动物肝脏、深色蔬菜等,促进子宫内膜修复。术后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按时复查超声和血HCG。若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异常出血需立即就医。两次妊娠间隔建议18个月以上,后续需做好科学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