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疗次数一般为15-30次,实际次数受到肿瘤分期、手术方式、病理类型、个体耐受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肿瘤分期:早期乳腺癌可能仅需15-20次放疗,局部晚期或淋巴结转移者常需25-30次,部分保乳术后患者需追加瘤床加强照射。
2、手术方式:全乳切除术后通常需25次常规分割放疗,保乳手术患者可能接受15次大分割放疗或25次常规放疗联合瘤床加量。
3、病理类型:三阴性乳腺癌可能需要更多次放疗,激素受体阳性患者可酌情减少次数,HER2阳性患者需结合靶向治疗调整方案。
4、个体耐受性:皮肤反应严重者可适当延长间隔时间或减少单次剂量,老年患者可能采用短程放疗方案,心肺功能差者需评估后调整次数。
放疗期间需保持照射区域皮肤清洁干燥,穿着宽松棉质衣物,适当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按医嘱定期复查血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