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感染疱疹病毒导致胎儿畸形的概率较低,但存在一定风险。疱疹病毒分为单纯疱疹病毒1型和2型,其中2型感染与胎儿畸形关系更密切。若孕期初次感染或复发活动性感染,可能通过胎盘或产道传播给胎儿。
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导致胎儿畸形的风险与感染时期密切相关。妊娠早期感染可能干扰胚胎器官发育,但实际致畸率不足百分之五。妊娠中晚期感染更易引发早产、低体重等并发症,严重时可导致新生儿疱疹,表现为皮肤损伤、神经系统异常。多数情况下,既往感染过疱疹病毒的孕妇体内存在抗体,复发感染对胎儿影响较小。
极少数情况下,疱疹病毒可通过血行传播引发胎儿全身性感染,导致小头畸形、视网膜病变等严重畸形。这类病例多发生于孕期初次感染且未接受规范治疗的孕妇。若分娩时存在活动性生殖器疱疹病灶,经产道感染可能引发新生儿播散性疱疹,死亡率较高。
建议孕前进行疱疹病毒抗体筛查,孕期避免接触疱疹患者。出现外阴水疱、溃疡等症状时需及时就医,医生可能根据情况开具阿昔洛韦片、泛昔洛韦胶囊等抗病毒药物。分娩前需评估感染状态,活动性感染患者需考虑剖宫产。保持规律作息、均衡饮食有助于维持免疫力,降低疱疹复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