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周多数情况下不建议药流。药物流产通常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宫内妊娠,但孕周过小可能影响药流效果,需结合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
1、孕周评估孕三周时受精卵可能尚未完成着床,超声难以检测到孕囊,此时药流存在失败风险。建议通过血HCG和超声明确妊娠状态。
2、适应症限制药流需严格符合宫内妊娠、孕囊直径≤2.5厘米等条件。孕周过小可能导致药物敏感性不足,需由医生评估后决定。
3、健康风险过早药流可能引发不全流产或大出血。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的使用需在具备急救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4、替代方案若孕囊未达药流标准,可选择期待观察或负压吸引术。所有终止妊娠方式均需在正规医院实施。
发现妊娠后应及时就医,避免自行用药。终止妊娠后需遵医嘱复查,关注出血量及感染预防,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