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能否母乳喂养需根据病毒复制活跃程度和母婴阻断措施综合判断。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若病毒载量低于检测下限且新生儿已完成规范的乙肝疫苗和免疫球蛋白接种,通常可以母乳喂养。母乳中的病毒含量极低,通过消化道传播的概率几乎为零。此时母乳喂养不会增加婴儿感染风险,反而能提供免疫球蛋白和营养支持。哺乳期间需定期监测母亲肝功能及病毒载量,同时观察婴儿口腔黏膜是否完整,避免乳头皲裂导致血液暴露。
若母亲处于乙肝活动期,病毒载量较高或未进行有效抗病毒治疗,则不建议母乳喂养。高病毒载量可能通过微量血液暴露增加传播风险,尤其当婴儿存在鹅口疮等口腔黏膜破损时。此时应选择配方奶喂养,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替诺福韦酯等抗病毒药物控制母亲病情。
哺乳期母亲应保持均衡饮食,避免酒精摄入,定期复查肝功能及乙肝病毒DNA定量。婴儿需按时完成0-1-6月龄乙肝疫苗接种程序,并在7-12月龄检测乙肝表面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