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消化不良的药物治疗周期一般为2-8周,实际疗程受病因类型、症状严重程度、药物敏感性、基础疾病控制情况等因素影响。
1、病因类型功能性消化不良通常需4-6周药物干预,器质性疾病如胃溃疡需6-8周规范治疗。建议完善胃镜检查明确病因。
2、症状程度轻度腹胀可短期用药2-4周,伴明显疼痛或体重下降需延长至6周以上。家长需观察儿童进食后不适反应。
3、药物反应质子泵抑制剂如奥美拉唑起效较快,促胃肠动力药多潘立酮可能需要持续使用4周评估效果。需遵医嘱调整方案。
4、基础疾病合并糖尿病或甲状腺疾病者需同步控制原发病。幽门螺杆菌阳性患者应完成10-14天四联疗法。
治疗期间应规律进食易消化食物,避免油腻辛辣,症状缓解后仍需维持1-2周用药并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