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7个月终止妊娠属于晚期引产,须严格符合医学指征并经过伦理委员会审核。我国法律规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均被禁止,仅当继续妊娠可能严重危害孕妇健康或胎儿存在致命畸形时可考虑。
1、法律限制: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28周后非医学需要禁止引产,需提供至少两家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2、医学风险:孕晚期引产可能导致大出血、羊水栓塞、产道损伤等严重并发症,需在三级医院由副主任以上医师实施。
3、伦理审查:所有晚期引产病例须经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确认符合胎儿严重畸形或危及母体生命的医学指征。
4、心理干预:实施前后需进行专业心理评估,提供至少3次心理咨询,预防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心理问题发生。
建议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任何妊娠相关问题都应及时与主治医师沟通,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