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正常体温一般为36.1-37.2摄氏度。体温受测量部位、时间、活动状态等因素影响,口腔、腋下、直肠等不同部位的正常值略有差异。
临床常用腋下体温测量,正常范围为36.1-37.0摄氏度。该测量方式操作简便且安全,但需确保体温计与皮肤完全贴合,测量时间保持5-10分钟。口腔温度正常值略高于腋下,约36.3-37.2摄氏度,测量前30分钟应避免进食冷热饮或吸烟。直肠温度最接近核心体温,正常范围为36.6-37.5摄氏度,多用于婴幼儿或重症患者监测,测量时需使用专用肛表并涂抹润滑剂。昼夜节律会使体温在凌晨3-5时最低,下午3-5时最高,波动幅度通常不超过1摄氏度。剧烈运动、情绪激动、进食后或女性排卵期也可能使体温暂时性升高0.3-0.6摄氏度。
建议选择固定时间测量基础体温,使用前将水银体温计甩至35摄氏度以下,电子体温计需定期校准。发热时可采用温水擦浴等物理降温方式,持续高热或伴随寒战、意识模糊等症状应及时就医。日常保持充足睡眠、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有助于维持正常体温调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