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耐量检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主要有孕早期高危因素筛查、孕中期标准糖耐量试验、孕晚期重复检测、产后随访复查、特殊人群提前检测等不同时间节点。
1、孕早期高危因素筛查存在肥胖、高龄、糖尿病家族史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时进行空腹血糖检测。若空腹血糖超过标准值,需进一步做糖耐量试验确认。早期筛查有助于及时发现血糖异常,尽早干预管理。
2、孕中期标准糖耐量试验孕24-28周是糖代谢变化最显著的时期,此时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准确性最高。需空腹8小时后先测空腹血糖,服糖后1小时、2小时各测一次血糖。三项数值中有任一项超标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3、孕晚期重复检测孕32-34周时胎盘分泌的拮抗胰岛素物质达到高峰,部分孕妇可能出现迟发型妊娠期糖尿病。对首次筛查正常但存在高危因素者,或胎儿偏大孕妇建议重复糖耐量检查。
4、产后随访复查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6-12周需复查75克糖耐量试验,重新评估糖代谢状态。约半数患者产后血糖可恢复正常,但未来发生2型糖尿病概率显著增高,需长期随访监测。
5、特殊人群提前检测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者、巨大儿分娩史孕妇,建议在孕16-20周提前进行糖耐量筛查。这类人群胰岛素抵抗程度更严重,需要更早开始血糖管理。
孕妇进行糖耐量检查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刻意节食影响结果准确性。检查当天早晨禁食禁饮,静坐等候抽血期间避免剧烈活动。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应通过医学营养治疗控制血糖,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分餐制进食,配合适量运动。定期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产后坚持母乳喂养有助于改善糖代谢,每年进行糖尿病筛查,保持合理体重可降低远期糖尿病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