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稳定且无重要脏器损害时,多数可以怀孕。怀孕可行性主要与疾病活动度、用药安全性、肾功能状态、抗磷脂抗体水平等因素有关。
1、疾病活动度病情稳定6个月以上且SLEDAI评分≤4分时风险较低,需风湿免疫科医生评估后调整免疫抑制剂为妊娠安全药物。
2、用药安全性羟氯喹可作为基础用药持续使用,禁用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致畸药物,必要时可换用硫唑嘌呤或小剂量激素控制病情。
3、肾功能状态24小时尿蛋白需控制在0.5克以下,肌酐清除率超过50ml/min,合并狼疮肾炎者需肾内科协同监测。
4、抗体水平抗SSA/Ro抗体阳性需警惕新生儿狼疮,抗磷脂抗体阳性者妊娠期需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预防胎停。
计划怀孕前3-6个月应完成孕前评估,妊娠期间每4周复查尿常规和补体水平,避免阳光暴晒并保证每日优质蛋白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