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患者引产存在一定危险性,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综合评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等,可能增加引产过程中的风险。轻度高血压患者若血压控制稳定,引产风险相对较低。但中重度高血压或合并器官功能损害时,引产可能诱发血压骤升、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并发症。这类患者引产前需通过降压药物如拉贝洛尔片、硝苯地平控释片等将血压控制在安全范围,并密切监测母婴状况。
对于血压超过160/110毫米汞柱或出现蛋白尿、视力模糊等症状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引产风险显著增高。此类情况需在三级医院由产科与心血管科团队协同处理,必要时选择剖宫产终止妊娠。引产过程中需持续心电监护,备好硫酸镁注射液等急救药品,预防子痫发作。
高血压孕妇引产前后应保持低盐饮食,每日监测血压变化,避免情绪波动和过度劳累。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