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通常需要进行10-12次产检,具体次数可能因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及医疗机构要求有所调整。产检安排主要有孕早期建档检查、孕中期常规筛查、孕晚期分娩评估三个阶段。
1、孕早期建档检查首次产检应在孕6-8周进行,通过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情况,建立孕期保健手册。此阶段需完成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传染病筛查等基础项目,同时进行血压、体重等体格监测。高龄孕妇或存在高危因素者可能需增加染色体异常筛查。
2、孕中期常规筛查孕16-20周需完成唐氏综合征筛查或无创DNA检测,孕22-26周进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此阶段每4周检查一次,重点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包括宫高、腹围、胎心监护等。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通过糖耐量试验完成。
3、孕晚期分娩评估孕28周后产检频率增至每2周一次,孕36周后需每周检查。通过胎心监护、B超评估胎儿体位及羊水量,测量骨盆条件确定分娩方式。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筛查、胎位纠正及分娩前准备是该阶段重点,临近预产期需进行阴道分泌物检查及凝血功能检测。
4、高危妊娠管理存在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孕妇需增加产检频次,如双胎妊娠、前置胎盘等情况可能需每1-2周检查。血糖异常者需定期监测糖化血红蛋白,高血压孕妇需加强尿蛋白及眼底检查。部分病例需住院进行持续胎儿监护。
5、特殊情况处理出现阴道流血、腹痛、胎动异常等症状时应立即就诊。先兆早产孕妇需进行宫颈长度测量,胎膜早破者需预防感染监测。产检中发现胎儿生长受限需通过脐血流监测评估胎盘功能,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孕期应保持规律产检,每次检查前准备既往报告及用药记录。合理补充叶酸、铁剂等营养素,避免接触辐射及有毒物质。注意监测血压和体重变化,保证每日适量运动。出现头晕、视物模糊、严重水肿等异常症状需及时就医。分娩前需与医生充分沟通分娩方式及镇痛方案,做好待产物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