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检查频率通常为孕早期每月1次、孕中期每2-4周1次、孕晚期每周1次。具体安排受孕妇年龄、基础疾病、胎儿发育情况、既往孕产史、是否多胎妊娠等因素影响。
1、孕早期检查妊娠12周前建议每月进行1次产检,重点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常规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鉴定、乙肝五项、梅毒血清学检测等基础检查。高龄孕妇或存在流产史者需增加孕酮监测,甲状腺功能异常孕妇应复查促甲状腺激素水平。
2、孕中期检查妊娠13-28周调整为每2-4周检查,核心关注胎儿结构筛查与母体并发症预防。此阶段需完成胎儿系统超声检查、葡萄糖耐量试验、贫血筛查等关键项目。妊娠期高血压高风险人群需加强血压及尿蛋白监测,前置胎盘孕妇须限制活动频率。
3、孕晚期检查妊娠29周后进入每周检查模式,着重评估胎儿宫内安危及分娩准备。常规开展胎心监护、脐血流监测、骨盆测量等项目。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需复查血糖控制情况,胎位异常孕妇可接受体外倒转术评估。
4、高危妊娠管理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病等基础疾病者需缩短检查间隔至1-2周。双胎妊娠孕妇从孕20周起每2周需进行超声评估,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患者需每周检测胆汁酸水平。既往早产史孕妇应定期监测宫颈管长度变化。
5、特殊情况调整出现阴道流血、持续性腹痛、胎动异常等急症症状时应立即就诊。疫情期间可适当延长部分低风险孕妇的检查间隔,但胎儿生长超声等关键项目不得延误。远程胎心监护可作为临时补充手段。
孕妇应建立规范产检档案,完整保存所有检查报告单。日常注意记录胎动变化,避免长时间仰卧位休息。饮食保证足量优质蛋白与铁元素摄入,妊娠期运动建议选择游泳、孕妇瑜伽等低冲击项目。出现头痛视物模糊、下肢严重水肿等预警症状须即刻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