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患者能否生育需根据病情控制情况决定。病情稳定且经医生评估后,部分患者可考虑生育;若处于活动期或接受高强度治疗,通常不建议怀孕。
白血病缓解期患者在医生严密监测下可能具备生育条件。需完成治疗并维持血液学指标稳定至少数月,确保无复发迹象。妊娠前需评估化疗药物对生殖系统的潜在影响,部分药物可能导致卵巢功能早衰或精子质量下降。孕期需血液科与产科联合管理,定期监测血常规、凝血功能及胎儿发育情况,必要时调整免疫抑制剂用量。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若长期使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需在孕前更换为妊娠安全药物。
急性白血病活动期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早期禁止妊娠。未控制的白血病可能导致严重贫血、出血及感染风险,危及母婴安全。移植患者需等待免疫系统重建且停用免疫抑制剂,通常需要等待至少两年。某些化疗方案具有明确致畸性,如甲氨蝶呤需停药至少6个月。异基因移植后可能出现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增加妊娠期并发症概率。
白血病患者计划怀孕前应进行遗传咨询,某些类型如幼年型粒单核细胞白血病具有遗传倾向。建议在病情稳定时冻存精子或卵子以备辅助生殖使用。产后需警惕疾病复发,哺乳期用药需重新评估安全性。无论是否选择生育,都应定期随访监测微小残留病灶,维持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