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出现血压控制不佳、器官功能损害或胎儿窘迫等情况时需要住院治疗。主要有血压持续升高、蛋白尿加重、肝肾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子痫前期症状明显等指征。
1、血压持续升高当孕妇血压持续超过160/110毫米汞柱,或在家自测血压多次超过140/90毫米汞柱时需住院。这种情况可能发展为重度子痫前期,住院后可进行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静脉使用拉贝洛尔等降压药物控制血压,同时评估靶器官损伤程度。
2、蛋白尿加重尿蛋白定量达到2克/24小时以上,或随机尿蛋白持续3+以上提示肾脏损伤加重。住院后可完善尿蛋白电泳、肾功能等检查,必要时需进行糖皮质激素治疗促进胎儿肺成熟,为可能需要的提前终止妊娠做准备。
3、肝肾功能异常出现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2倍、血肌酐进行性上升、少尿等表现时,提示存在肝肾损伤。住院期间需监测肝酶、凝血功能等指标,警惕HELLP综合征的发生,必要时需进行血浆置换等治疗。
4、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低于100×10^9/L时存在出血风险,需住院密切监测。血小板进行性下降至50×10^9/L以下时,可能需要进行血小板输注,并评估是否需提前终止妊娠。
5、子痫前期症状出现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上腹疼痛等神经系统或消化系统症状时,提示病情进展为重度子痫前期。住院后可给予硫酸镁预防子痫发作,同时进行胎心监护、超声检查等全面评估母婴状况。
妊娠期高血压孕妇住院期间需严格卧床休息,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刺激。饮食应保证充足优质蛋白摄入,限制钠盐每日不超过3克。每日监测体重、尿量变化,定期进行胎心监护和超声检查。家属需配合医护人员观察孕妇意识状态变化,出现抽搐等紧急情况时立即呼叫医护人员。出院后仍需定期产检,监测血压和尿蛋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