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通常建议通过药物流产或手术方式处理,具体选择需根据孕周、孕妇身体状况及医生评估决定。
1、药物流产适用于孕周较小的死胎,常用药物包括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需在医生严密监护下使用以降低出血风险。
2、清宫手术孕周较大或药物流产不全时需行清宫术,包括负压吸引术和钳刮术,需评估子宫收缩情况及凝血功能。
3、引产处理妊娠中晚期死胎多采用利凡诺尔羊膜腔注射等引产方式,需监测产程进展及预防感染。
4、特殊情况合并凝血功能障碍或感染者需先纠正基础疾病,必要时需多学科协作制定个体化方案。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均需严格随访,关注月经恢复及心理状态,建议6个月后再孕前进行孕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