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小症患儿使用生长激素治疗的疗程通常需要持续1-3年,具体时间受到治疗起始年龄、骨龄进展速度、生长激素缺乏程度、治疗反应等因素的影响。
1、治疗起始年龄建议家长在患儿4-6岁开始治疗可获得更佳效果,年龄越小对生长板刺激作用越明显,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维持治疗。
2、骨龄进展速度家长需定期监测骨龄,若骨骼成熟速度过快可能缩短有效治疗窗口期,需调整疗程时长。
3、激素缺乏程度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患儿往往需要更长期治疗,部分缺乏者可能在达到遗传身高后可考虑减量。
4、治疗反应评估建议家长每3-6个月评估生长速度,年增长未达4-6厘米时需与医生讨论是否调整方案。
治疗期间家长应保证患儿充足睡眠、均衡营养及适当运动,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和血糖指标,出现头痛或关节疼痛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