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症状控制后是否需继续吸入糖皮质激素需根据病情评估决定,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症状稳定时间、肺功能水平、急性发作频率及过敏原暴露风险。
1、病情稳定时间若症状完全缓解超过3个月且肺功能正常,医生可能建议逐步减量。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呼气峰流速值。
2、肺功能指标支气管舒张试验或激发试验结果持续正常者,可考虑降低药物剂量。建议每3个月复查肺通气功能。
3、发作频率近半年无夜间憋醒或急诊就诊记录的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尝试阶梯式减药方案。
4、过敏原接触季节性哮喘患者需在过敏季节维持用药,花粉过敏者应持续用药至过敏季节结束2周后。
调整用药方案期间应记录症状日记,避免接触冷空气、尘螨等诱发因素,出现胸闷气促需立即恢复原剂量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