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跟骨粉碎性骨折通常可评定为八级至九级伤残,具体等级需结合骨折愈合后关节功能丧失程度、行走能力及劳动能力影响综合判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跟骨骨折后遗留严重关节功能障碍或持续性疼痛影响行走,可能符合八级伤残标准。
伤残等级受骨折复位质量、是否合并距下关节炎、跟骨宽度增加程度等因素影响,若出现创伤性关节炎或严重畸形愈合可能升级至七级。
建议在骨折临床治疗终结后3-6个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专业机构根据影像学检查及功能评估最终确定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