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在规范治疗7-14天后通常不再具有传染性,具体时间与治疗阶段、药物选择和个体免疫状态有关。
早期梅毒患者使用苄星青霉素注射液治疗,多数在完成首次注射后7天内体液中螺旋体数量显著下降,此时通过性接触传播的概率极低。若采用多西环素片或四环素片等替代药物,需连续用药14天才能达到相同效果。治疗期间应避免无保护性行为,直至医生确认血清学检测转阴。二期梅毒患者皮损处的分泌物在治疗3-5天后不再检出活体螺旋体,但黏膜溃疡可能需更长时间愈合。所有患者需在疗程结束后3个月复查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和非特异性抗体检测,确认疗效。
晚期梅毒或神经梅毒患者需接受更长时间治疗,传染性消失可能延长至14-28天。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即使完成治疗,仍需每月复查直至分娩。免疫缺陷患者如HIV感染者,病原体清除速度可能延缓,需延长隔离期并加强随访。不规范用药或耐药菌株感染可能导致治疗失败,此时传染期会相应延长。
梅毒患者治疗期间应严格遵医嘱用药,保持患处清洁干燥,避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可能接触体液的物品。性伴侣需同步筛查治疗,日常衣物需高温消毒。治疗后6-12个月内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直至确认完全康复。接触者预防性使用注射用普鲁卡因青霉素可降低感染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