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依据主要有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检测、随机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测。
1、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孕妇在妊娠24-28周时进行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达到或超过标准值可确诊。
2、空腹血糖检测空腹8小时以上静脉血糖值达到或超过5.1mmol/L可作为诊断依据,该检测简便易行但需结合其他指标。
3、随机血糖检测任意时间静脉血糖值达到或超过11.1mmol/L且伴有典型症状时可辅助诊断,但需排除应激性高血糖。
4、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糖化血红蛋白反映近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虽非主要诊断标准,但数值超过6.5%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应定期监测血糖,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饮食控制和适当运动,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