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检时间主要集中在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三个阶段,具体包括孕6-8周确认妊娠、孕11-13周NT检查、孕16-20周唐筛、孕24-28周糖耐量检测等关键节点。
1、孕早期:孕6-8周首次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孕11-13周完成NT超声和早期唐氏筛查,此阶段需建立产检档案。
2、孕中期:孕16-20周进行中期唐筛和基础检查,孕24-28周完成糖耐量试验及胎儿系统超声排畸检查。
3、孕晚期:孕32周起每两周监测胎心监护,孕36周后每周检查评估分娩条件,包括胎位、骨盆测量等。
4、高危妊娠: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增加产检频次,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和超声复查。
建议孕妇严格遵医嘱完成各阶段检查,孕晚期注意自数胎动,出现腹痛或胎动异常须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