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后需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我国新生儿常规免疫规划疫苗主要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等,这些疫苗能有效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小儿麻痹症等传染病。
1、乙肝疫苗:
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需接种首剂乙肝疫苗,主要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乙肝病毒可通过母婴传播、血液传播等途径感染,接种疫苗能刺激机体产生保护性抗体。该疫苗需接种3剂,分别在出生时、1月龄和6月龄完成。
2、卡介苗:
卡介苗用于预防结核病,通常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能引发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等严重疾病。接种后2-3周局部可能出现小溃疡,属于正常免疫反应。
3、脊髓灰质炎疫苗:
该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可能导致肢体瘫痪等严重后果。我国目前采用灭活疫苗注射和减毒活疫苗口服两种接种方式,分别在2、3、4月龄和4岁时接种。
4、百白破疫苗:
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种疾病,这三种疾病均可导致严重并发症。基础免疫需在3、4、5月龄各接种1剂,18-24月龄加强1剂。百日咳可引起严重咳嗽发作,白喉可能导致呼吸道阻塞,破伤风可引发肌肉强直痉挛。
5、麻疹疫苗:
预防麻疹病毒感染,麻疹可能并发肺炎、脑炎等严重疾病。我国现行免疫程序为8月龄接种麻疹风疹联合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麻疹具有高度传染性,接种疫苗是预防的关键措施。
新生儿疫苗接种后需观察30分钟有无过敏反应,接种部位保持清洁干燥。母乳喂养可增强婴儿免疫力,接种后适当增加喂奶次数。注意监测体温变化,出现低热属正常反应。保持接种部位清洁,避免抓挠。按免疫规划程序及时完成后续接种,建立完整免疫保护。居住环境保持通风,避免与患病人员接触。记录每次接种信息,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