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两个多月通常不建议自行服用打胎药,药物流产需严格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主要风险包括不完全流产、大出血、感染等。
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怀孕两个多月已超过安全用药时限,强行用药可能导致胚胎残留。
孕周过大时使用流产药物可能引发子宫收缩乏力,导致大出血或休克,需紧急清宫手术干预。
我国规定终止妊娠手术须在正规医疗机构实施,私自购买流产药物属于违法行为。
不当药物流产可能造成宫腔粘连、继发不孕等并发症,影响未来生育能力。
建议立即前往妇产科就诊,通过B超确认孕周后由医生评估终止妊娠方案,切勿自行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