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甲状腺检查主要包括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甲状腺球蛋白抗体四项指标。
反映甲状腺功能的核心指标,妊娠早期应控制在2.5mU/L以下,中晚期需低于3.0mU/L。
直接体现甲状腺激素水平,妊娠期参考范围较非孕期有所差异,需结合孕周判断。
阳性提示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风险,可能增加流产、早产等妊娠并发症概率。
与甲状腺组织损伤相关,持续阳性需警惕产后甲状腺炎的发生。
建议孕12周前完成首次甲状腺功能筛查,异常者需定期复查并配合内分泌科医生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