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五项检查一般建议每6-12个月进行一次,实际间隔需根据感染状态、肝功能指标、病毒载量以及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等因素调整。
1、携带者监测乙肝病毒携带者若肝功能持续正常且病毒载量低,可每12个月复查一次,重点观察表面抗原和病毒DNA变化。
2、治疗期随访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患者需每3-6个月检查,监测e抗原血清学转换和病毒学应答情况,常用药物包括恩替卡韦、替诺福韦等。
3、高危人群筛查存在肝纤维化、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者应缩短至3-6个月,联合腹部超声和甲胎蛋白检测。
4、特殊人群管理孕妇、免疫抑制患者需个体化制定方案,妊娠期需额外关注乙肝病毒母婴阻断效果。
日常需避免饮酒和肝毒性药物,保持规律作息,出现乏力或黄疸等症状时应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