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医学终止妊娠处理,具体需结合孕周、畸形严重程度及孕妇健康状况综合评估,处理方式主要有药物流产、手术清宫、引产手术、多学科联合干预。
1、药物流产适用于早期妊娠,通过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需在医生严密监护下进行。
2、手术清宫孕12周内可采用负压吸引术,孕12-14周可行钳刮术,需由专业产科医师操作。
3、引产手术中晚期妊娠需采用利凡诺尔羊膜腔注射等引产方式,存在胎盘残留风险时需二次清宫。
4、多学科干预严重复杂畸形需遗传科、产科、儿科等多学科会诊,评估后续生育风险及优生策略。
发现胎儿畸形应及时前往三甲医院产前诊断中心,在孕24周前完成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后依法实施终止妊娠,术后需关注心理康复与避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