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B超检查通常建议在孕6-8周、孕11-13周、孕20-24周、孕28-32周进行,具体时间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及医生建议调整。
孕6-8周首次B超用于确认宫内孕、胎心胎芽发育,排除宫外孕或胚胎停育等异常情况。
孕11-13周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筛查评估唐氏综合征风险。
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检查,可全面观察胎儿结构发育,筛查先天性畸形。
孕28-32周B超评估胎儿生长指标、羊水量及胎盘位置,为分娩方式提供参考依据。
孕期应遵医嘱定期产检,B超检查无辐射危害,但非必要情况下避免频繁进行,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适当憋尿。